内蒙古农业大学兽医学院
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
根据《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“申请—考核”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》的精神和相关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博士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实施细则。
一、 组织机构
为了做好2019年博士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,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,学院成立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”,并制定《内蒙古农业大学兽医学院2019年 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。
工作领导小组:
组长:刘大程
成员:吴玉红(纪检监督员)、王凤龙、郝永清、杨英
秘书:张良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学位的要求:
1.应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(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);
2.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者;
3.博士学位获得者(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);
4.以“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”、“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”、“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”获得学术型学位者。
说明:
(1)在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,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(在国外获得的学士、硕士或博士学位均需认证);
(2)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。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。
(二)专业的要求:申请者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(相近专业一般应为同一一级学科),跨一级学科申请者,须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定通过。
(三)外语水平的要求:外语水平的要求:参加以下至少一项外语考试,且成绩达到所规定分数,具体包括:TOEFL 72分、雅思A类5.5分、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355分(本科阶段蒙语授课的学生319.5分)、WSK(PETS5)60+3分、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、全国大学日、俄语四级考试50分(本科阶段蒙语授课的学生45分)。
(四)论文要求: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。(以相关杂志录用通知可申请)
四、报名程序
1.报名
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,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,报名方为有效。具体网上报名方式参见《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》。
2. 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:
(1)报名系统关闭后,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《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》。
(2)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(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的证明信)。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。
(3)成绩单: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(需加盖就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)。
(4)科研工作及其成果列表和复印件:包括已发表的论文、学位论文、获奖证书、参与科研项目证明、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。
(5)外语能力证明:各种水平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。
(6)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(或相当于副教授)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(报名系统下载)。
(7)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。
五、考核程序、形式和内容
1.学科初选
学科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,对其政治素养、道德品质、身心素质、硕士成绩和科研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(可约谈申请者),按不超过招生人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申请者名单,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(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
2.学科考核
(1)外语水平考核,内容包括文献阅读、摘要写作、口语和听力等;
(2)专业基础考核,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宽度和深度,以及灵活运用能力;学院以《兽医免疫学》作为专业基础课考察课进行统一笔试。
(3)综合能力考核,重点考察学术志趣、学术能力、科研水平、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质等。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,简要介绍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情况,并回答评委们的问题。考生发表一篇SCI论文加5分,两篇加10分,此加分项最多加10分。
3. 考核形式
学科专家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当年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指导教师组成。学科专家考核小组选定一名组长,组织开展考核工作。
4. 成绩构成
学科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时评出外语考核成绩、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(均为百分制),按以下比例分配(外语考核成绩占20%、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占30%、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50%的比例计算总成绩),根据招生指标提出拟录取名单,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。
5. 学院审核
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科专家考核小组的考核记录、考核成绩、拟录取意见、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核。拟录取名单,附主要申请材料,在学院网页公示,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,按规定格式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申请者信息。
六、审批上报
研究生院复核拟录取申请者信息,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结束无异议,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上报。
七、监督机制
学院博士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,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、公开透明、公正公平。如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疑义可向招生领导小组投诉或举报,电话:0471-4309283。
八、相关说明
1.以“申请-考核”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。
2.申请者须提交真实材料,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、作弊舞弊行为,取消“申请-考核”资格、录取资格和学籍,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3.本细则由内蒙古农业大学兽医学院负责解释。
内蒙古农业大学兽医学院
2019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