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兽医学院关于班级团支部、班委会组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

添加时间:2022-09-01 编辑:付海东 浏览次数:

班级是学校最基本的构成单位,班级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学生的成长与发展,强化基层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建设是班级建设的核心和关键,对于增强班级凝聚力,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班级建设工作,充分发挥团支部和班委会在班级建设中的核心作用,根据“班团一体化”建设相关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经研究,现对各班级团支部、班委会的组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:

一、岗位设置

团支部、班委会成员为5人,具体设置如下岗位:团支书、班长(兼团支部副书记)、组织委员(兼学习委员)、宣传委员(兼文体委员)、纪检委员(兼生活委员、心理委员)。

二、选拔标准

1.政治坚定。热爱党,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奉献精神,理想信念坚定,思想上进。

2.品德高尚。顾全大局,公道正派,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,诚实谦虚,清正廉洁,善于自我批评,有大局意识。

3.学习刻苦。学习认真、刻苦,有较强的钻研精神,学习成绩优异,在班级学风建设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
4.工作勤奋。热爱学生工作,有强烈的责任感,勤于思考,勇于创新,知难而进,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,踏实为广大同学服务。

5.作风扎实,讲实话,办实事,求实效,关心团结同学,集体荣誉感强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1.团支部、班委会组建工作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,由班级全体同学选举产生,原则上每学年改选一次。

2.团支部、班委会组建工作应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候选人可通过自荐或者推荐方式产生,而后进行民主评议。

3.团支部、班委会组建工作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,各班级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后,应邀请班主任出席会议。

4.当选的团支部、班委会委员要认真负责,深入细致的开展班级工作。对不胜任、不称职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。

5.团支部、班委会组建工作完成后,由团支部、班委会负责人在3日内报学院分团委备案。


兽医学院

2022年9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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