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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测评要求及成绩登记表

添加时间:2014-03-13 编辑: 浏览次数:

各班级:

1、表格请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填

2、德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(如:22.86);排序如同分如:22.86;22.86;22.86名次为第1,第1,第1,下一个人为第4;同分数不应超过3-4个。

3、加减分:最高加3分,同情况不累加,取最高分加;如加分不清楚请班长统计写到纸上,到学办批示。

4、综合测评表格的备注:写加减分原因(如:五星1分,不合格宿舍–0.6分等),请标明小分。

5、请标明特困生和欠费,在表格侧面空白处(如:小李 欠 特困)

6、经班主任签字后交到学办。

7、所有加减分都在动科楼下公示,请各班班长书记查看。

8、综合测评表格统一要求电子版打印。

9、无加分的同学一律不加分(如科技创新等),减分无上限。同一加分项目以最高分加。(如班长加1分,部员0.6分,以最高分1分加。)

10、每班需下载以下两张表格,认真完成并要求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,一经签字视为认同本次综合测评。

点击下载:  综合测评成绩登记表.xls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综合测评加减分登记表.xls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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