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转专业原则
1.只能在国家规定的相同招生类别(普通文、理科、艺术类)专业内转专业。
2.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不允许转专业。
3.定向培养、委托培养,或有特殊录取要求的学生不能转专业,欠费学生不能转专业;高水平运动员不允许转专业。
4.学生只能转一次专业,批准转专业后在一周内到转入专业就读,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他专业。转专业学生的一年级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仍在原班级进行。
5.学生转专业后,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。
6.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测试,专业测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,测试合格方可转入,测试不合格不可转专业。 7.2015级预科阶段学生,可在预科专业内转专业,转出、转入人数见附表1《2015级预科阶段各专业可转出、转入人数一览表》。
二、报名资格
1.思想品德良好,学习态度端正,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。
2.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一年级核心课程,考试成绩均为及格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.0。
三、转专业名额
各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本专业一年级总人数的10%,转入人数不超过转入专业一年级总人数的15%。各专业转入转出人数及招收学生类别详见附表2《2015级本科生各专业转出、转入人数一览表》
四、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
1.网上报名及录取时间为2016年9月9日,具体时间如下:
①符合报名资格且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于8:00—10:00报名;②在专业转出名额内的学生于10:00—12:00填报志愿;
③学院录取时间:14:30—16:30。
2.录取结束后,各专业如有剩余转出、接收名额,学校根据剩余名额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补录,如补录,时间另行通知,请及时关注网上通知。转专业成功的学生,在录取结束后打印转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,由转出学院审核后签字盖章,于9月11日前交到拟转入学院。
3.2016年9月11日-15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。
4.2016年9月11日转入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审核确认、编班,录取学生名单由院长签字,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。
5.2016年9月12日转入学生到新专业学习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培养方案比对
学生可通过教务处网页查询培养方案,务必认真对比现专业和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差异,慎重选择转入专业,避免造成补修课程过多而带来的学业负担,影响正常修读和毕业。
(二)已修课程学分认定
转入学院负责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认定,并指导学生补修、补选课程,在学生转入新专业时应告知学生。学生须遵照转入学院要求补修、补选相关课程。
1.学生认真对照转出、转入专业培养方案,按照“以高代低、以难代易”的原则认定学分,已修同名高学分课程可认定低学分课程,低学分不能认定为高学分课程。如:消防工程专业培养方案中高等数学A1学分为4.5学分,植物保护专业培养方案中高等数学C学分为4.0学分;消防工程专业学生转专业到植物保护专业后,则高等数学课程不必重新修读,可直接认定新专业课程学分。若植物保护专业学生转到消防工程专业,则高等数学课程必须重新修读。
学分关系:
高等数学A>高等数学B>高等数学C>高等数学D
一般情况是A可代替B、C;B可代替C。具体请参照培养方案确定。
2.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时,可计为跨专业拓展课程学分。
3.对转入专业已经修完的课程,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,应重新修读。
4.蒙语授课学生原则上只能转入蒙语授课专业,为了拓宽蒙语授课学生专业面,成绩特别优秀者在本人自愿的原则下允许转到汉语授课专业,转入后需按照汉语授课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课程。毕业审核、学位审核及评优、评奖、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均按汉授专业要求进行。因转入专业汉语授课,请慎重考虑,以免造成学业困难无法如期顺利毕业。
(三)学生只能转一次专业,批准转专业后须按规定时间到转入专业就读,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他专业。
(四)学院提前通知2015级暑期实习的相关任课教师请及时评定成绩,在9月2日前录入成绩,以免影响学生转专业报名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严格执行《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内农大校发》(内农大校发[2015]8号)的有关要求。具体内容可到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网站规章制度栏目查询。
2.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各环节工作。